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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大客户,你们好:
如贵司正本提货单不慎遗失,需我司重新签发提货单。为维护双方的利益,根据中海集运的规定,我司要求贵司提供以下材料,方可重新签发进口提货单:
一、提供收货人的情况说明(内容包括提货单遗失的经过及明确该货物是否已报关等);
二、提供船公司统一的正本提货单遗失的担保函(保函格式见网上进口保函格式下载);
三、在全国有影响的报纸上登报声明作废,注明遗失的提货单编号,并将报纸原件提供给我司;
四、提供在当地派出所报案的正本证明或笔录。
以上文件提供后,由我司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,予以重新签发。
谢谢配合!
中海集装箱运输上海有限公司/进口科
2004年10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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